区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
根据管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应急处置实践,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2年6月7日印发的《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自贸综发〔2022〕32号)同时废止。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综合部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自贸综发〔2024〕18号-关于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