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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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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30 13:31:16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267
核心提示: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豫应急办〔2024〕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豫应急办 〔2024〕47号
发布日期 2024-04-29 生效日期 2024-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厅机关有关处(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豫应急办〔2024〕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原则,结合《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随机抽查范围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实现涉及随机抽查行业全覆盖、各行业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双随机”抽查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30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抽查范围

省厅“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省管企业、列入一般检查单位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医药、工贸企业,经省厅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向全省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三)各行业抽查数量分配

省厅全年采取“双随机”方式监督检查的企业74家。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处抽查8家,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抽查5家,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处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5家,安全生产执法局抽查16家,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共抽查20家次,安全培训机构抽查20家。

(四)抽取原则及方式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处(局)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本处(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按行业建立相关抽查任务。

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双随机”采取先抽取被检查对象、后抽取执法人员方式实施,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既定规则对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最终确定各行业随机检查对象及参与检查执法人员。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行业随机抽取检查企业数量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生产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各行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由有关处(局)结合本处(局)“双随机”抽查任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一次性抽出。执法人员由各有关处(局)负责人依据工作职责并考虑业务专长、人员配备、保障水平等因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监督检查组,按照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规则组织实施。

(五)抽查频次

今年,省厅各行业企业随机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三、抽查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并对省厅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对象有关情况予以说明(详见附件2)。

四、检查安排及实施

有关处(局)要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前,要根据抽查计划确定的各行业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现场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效。需要地方配合检查的,可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检查前函告有关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需要实行联合检查的,相关处(局)加强沟通协调,合理搭配人员,确保检查顺利实施。

五、结果公示与运用

各处(局)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后,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归档整理案卷。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处(局)要在双随机检查任务完成后5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省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实施行政处罚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5日内报安全生产执法局按照程序在省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向有关平台系统进行推送,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处(局)要重视“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执法”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次检查指定一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认真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履行职责。在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政策法规处适时对各处(局)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执法。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1.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docx

   2.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对象有关说明.docx

   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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