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 年以来,我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2 年我局被列入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现就开展粮食流通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和市场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向本级政府通报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和完善市场流通领域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与本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接,按照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好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对照《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 2022 年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粮食流通监管实际,认真梳理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检查时间,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制定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上报本级联席会议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二、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程序
我局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示,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按清单内容进行执法检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的同时,需登陆“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http://59.221.240.40:8005/indexNx/#/),按规定录入随机检查相关信息,在录入检查信息时务必保持两个平台数据一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的必然要求,此项工作将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开展粮食流通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 年 6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粮食流通联合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