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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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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18 11:27:17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24〕18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发布单位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4-02 生效日期 2024-04-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24〕18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紧紧抓住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意识,加强靶向监管,提高检查效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查

各县(市)区局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年度食品生产安全自查,重点自查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生产资质、生产条件、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与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生产销售信息记录和“一品一码”追溯信息上传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二是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切合本企业实际,企业是否配备了2名以上的食品安全员,人员培训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是否坚持,发现的问题有无整改闭环。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提交辖区监管部门留存。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自查可结合内审一并进行,完成时间可以延迟。企业要根据生产过程情况,适时组织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企业产品安全。

(二)强化底线意识,深化风险排查

市局修订完善重点食品“一品一策”“一域一档”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局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策”要求,完善食品生产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县(区)两级建立常态化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机制,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采取措施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针对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依法核查处置的同时,举一反三排查行业风险,牢牢守住食品生产安全底线,坚决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三)夯实监管基础,开展日常检查

各县(市)区局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市局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平台评定的企业风险等级(评级工作参阅《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优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成企业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飞行检查

市局对一年内2批次以上和连续两年以上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综合行业风险、产品特点和抽检监测数据,每月从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糕点、酒类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开展飞行检查。各县(市)区局要以问题为导向,视情开展飞行检查,其中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全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整改落实和持续合规生产情况。

(五)聚焦重点防控,开展专项检查

1.持续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严格排查治理食用植物油生产伪造生产记录、添加香精色素、以次充好、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市局每月随机抽取1家以上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执法办案式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电子台账信息记录、账物相符、管道清洗、原料查验、原料和成品留样情况,按照省局“一市一提升”创建方案,提升我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管理整体水平。各县(市)区局每季度对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任清单,严肃查处食用植物油生产违法行为。

2.深化“两超一非”问题治理。以糕点、肉制品、固体饮料、果冻、压片糖果、咖啡、蜜饯、代用茶等为重点品种,以代加工企业和2022年以来检查、抽检问题多发企业为重点对象,检查企业原料查验贮存、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生产销售记录、产品标签标识,重视并认真核查“两超一非”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严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药材、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嫌非法添加的,要追查到底,依法严查重处,该处罚到人的坚决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3.加强重点领域整治。贯彻落实总局、省局专项工作部署,聚焦掺杂使假、勾兑食醋、配制酱油、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糖浆冒充蜂蜜等违法行为和行业、区域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六)检查服务并举,提升监管效能

市局组织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继续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和“靶向诊疗”,组织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实地培训教学,指导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基层食品生产监管骨干,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实战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责任,严格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要增强敏锐性,十分警惕企业主观故意造假,对检查发现的一些表象问题,要在蛛丝马迹中觅端倪、寻真相,深入排查是企业管理水平问题还是故意为之。要强化问题跟踪整改和处置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三)录入数据,智慧监管。监督检查数据要全量、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高食品生产监管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要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并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同时,要加强数据分析与利用,提升监督检查靶向性。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食品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认真总结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健全监管机制。请各县(市)区局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11月29日前汇总上报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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