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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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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04 10:10:56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我局自2019年开始每年开展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通过评估的食品安全量化A级餐饮单位可优先承接各类重大活动供餐任务。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3-01 生效日期 2024-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我局自2019年开始每年开展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通过评估的食品安全量化A级餐饮单位可优先承接各类重大活动供餐任务。现将2024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近三年内为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过餐饮服务的相关单位,其供应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热食类、冷食类、糕点、自制饮品等各种类型的食品;  

(二)为我市中小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  

(三)三考供餐考点学校食堂;  

(四)复评2019至2023年通过评审的部分重大活动供餐单位。  

报名单位需达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A级。  

二、评估时间  

(一)报名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期间,请参与现场评估的单位将评估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kjhc@smq.com.cn);截止时间后报名的将转入下一年度评估。  

(二)评估阶段:评估工作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结果公布:2024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布评估结果并通报给相关单位。  

三、评估人员  

由市市场监管局聘请3-5名专业老师组成评估组,工作人员持证前往报名单位开展评估工作。  

四、评估标准  

依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DB4403/T317《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DB4403/T40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能力评估通用要求》等法律法规,按照《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供餐单位现场评估表》(附件2,评估表分为普通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下属门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5个类别)执行。  

五、评估要求  

现场评估工作由评估组组织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按评估标准综合评分,评估工作遵循“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限期完成”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评估观察员对评估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  

六、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评估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有关评估协调联络、聘请评估人员、撰写评估报告等有关事项,请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二)请各辖区局积极发动辖区为重大活动提供供餐服务的单位、校外集体配餐单位、三考供餐考点学校报名参与评估。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4年度重大活动供餐单位评估报名表.docx

   2. 深圳市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表.zip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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