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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 (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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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04 09:11:31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199
核心提示: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
发布日期 2024-03-01 生效日期 2024-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本目录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同步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答记者问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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