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满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要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机制,优化备案模式和工作流程。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改进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方式,实行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取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环节,简化申请材料。
另外,《通知》要求强化备案后管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逐步转变为事后管理,重点是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对提交备案标准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指标是否严于食品安全标准负责。
同时,要提升食品企业标准制定和应用水平。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保障产品安全、提升产品品质的食品企业标准,提升标准实用性,发挥食品企业标准推动行业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管理机构开展的企业标准评价、比对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等,促进食品企业标准提质增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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