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云政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各开发区和滇中新区需求,将部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赋权委托开发区和滇中新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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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