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政策文件,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包括:《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了“四个转变”的发展目标,《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管理要求,《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提出了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在18个月以内的目标,《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增加了“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等要求。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对《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
二、《办法》修订的依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北京市标准化办法》《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对《办法》进行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哪些?
《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缩减北京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制修订周期和优化制修订流程。将地方标准制修订周期由24个月缩短至18个月,并明确初审后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二是丰富地方标准供给方式。明确团体标准可以向地方标准转化,增加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实施要求,以及加强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交往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三是加强地方标准实施应用。在立项环节,将有无标准实施方案作为立项条件之一;在制定环节,明确编制说明增加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将标准解读宣传稿纳入报批材料;在实施环节,优化实施评估机制,将地方标准实施情况报告反馈期限由实施满一年调整为定期开展。
四、《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管理适用本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五、什么是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按照《北京市标准化办法》相关规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是指参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制定,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人员参考使用的文件。
六、什么是归口单位、组织实施单位?
地方标准文本前言会明确该标准的归口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归口单位负责组织对地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解释,开展地方标准复审。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地方标准实施,制定配套政策,组织宣贯培训,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