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是什么?
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包括: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目前本市地方标准涉及城市治理、公共服务领域占比达83%。
二、地方标准制定流程包括哪些?
地方标准制定流程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初审、送审、审查、报批、批准、发布等。
三、地方标准制定原则是什么?
地方标准制定原则包括: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并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同时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地方标准制定周期有什么要求?
为落实《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提出的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在18个月以内的目标要求,《办法》明确了一类项目应当在立项后18个月内完成标准报批工作,二类项目应当在立项当年10月底前完成转一类项目的申请工作。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办法》明确一类项目原则上在立项后9个月内完成初审工作,在立项后12个月内完成送审工作。
五、地方标准的实施过渡期有什么要求?
为了保证地方标准有足够的实施过渡期,《办法》规定了地方标准实施过渡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同时为了明确被代替标准是否属于废止,《办法》参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明确新地方标准实施后,原地方标准同时废止。
六、如何加强地方标准实施?
按照《办法》规定,地方标准发布后,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包括:制定保证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文件,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地方标准实施情况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