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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市监发〔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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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15 16:41:40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44
核心提示: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市监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12-15 生效日期 2024-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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