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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政策解读和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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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1 10:45:38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7
核心提示:2023年11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108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2023年11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108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聚焦重庆小面等特色美食加工,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制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地方标准。10月,市卫健委发布实施《重庆小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同时,为加大对固体炖汤料产品、涨发畜禽副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许可准入行为,我局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情况和企业需求,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4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关于审查细则、审查方案制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期严格重庆小面、固体炖汤料产品、涨发畜禽副产品许可条件,强化企业生产许可审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主要分为八章三十八条,《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主要分为八章四十一条,《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主要分为八章三十六条,均按照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结构设置条款。

(二)条款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方面,三个审查文件适用于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查工作。

二是设备配备方面,明确配备与生产数量、品种相适应的设备,性能和精度满足生产要求,同时均单独附表明确生产、检验设备类别和名称。如,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应当配备清洗池、分切机等预处理设备、冷冻冷藏设备以及夹层锅等加热设备。

三是工艺控制方面,明确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同时均单独附表规定常规工艺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如,《重庆小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第十七、十八条中专门提示容易出现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超量使用,以及原料、成品油脂酸败等安全问题,许可现场审查需要重点关注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工艺流程等。

四是人员管理方面,在原有“依法配备与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令)要求,要求依法、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五是出厂检验方面,明确生产企业均要做好产品出厂检验,企业自行检验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项目检验能力验证。同时,均在附件中明确《产品主要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四、政策问答

(一)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重庆小面生产许可证呢?

申证企业应当具备生产碱面和油辣椒调料或者碱面和浇头的生产加工能力,具备独立的生产车间和库房。碱面和油辣椒调料或者碱面和浇头以外的配料包可自行生产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

企业仅有包装场所、工序、设备或企业具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但以分装、灌装等包装工序开始的或单纯组装行为,属于分装,不属于发证范围。

(二)申请重庆小面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场所有什么要求呢?

生产场所一般包括预处理车间、配料间(区)、加工成型间、内包装间、外包装间、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等。以上为常规生产场所,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及工艺要求设置、调整。

(三)固体炖汤料产品生产许可包括的范围是哪些呢?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炖汤料产品,是指以一种或一种以上食药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香辛料等,经预处理、拼配、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炖汤料。另外,食药物质目录以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发布的目录和公告为准。

(四)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包括的范围是哪些呢?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涨发畜禽副产品,是指以经检验检疫合格鲜(冻)、干制、盐渍的畜禽副产品为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碱或酶制剂等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煮制或不煮制、涨发、漂洗、整理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五)对涨发畜禽副产品的运输及交付有哪些要求呢?

应当建立并执行冷链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不得将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工具、车辆应定期检查卫生清洁情况,运输条件应符合物料的贮存要求(温度等)。与第三方物流签订运输协议的,应明确查验第三方物流冷链资质要求,明确相关责任及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要求,并附运输协议。明确产品销售方建立冷链销售的条件。

(六)重庆小面、固体炖汤料产品、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的时候对出厂检验有什么要求呢?

产品出厂检验可自行检验,也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企业自行检验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项目检验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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