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对《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进行了部分修改,形成《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4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随着消费市场对便捷食品需求的增长,冷藏预制调理食品在山东市场愈发活跃。为保障该类食品的质量安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12日出台试行方案,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该方案有效提升了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质量提升。此次修订,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的。
与试行方案相比,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在产品定义方面,删除了“快速”冷却的表述,扩大了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的范畴,只要加热工艺后需冷却,或全程低温操作且产品需冷藏贮运的,均纳入其中。
生产环境要求上,对洁净区和非洁净区之间的空气压差、气流方向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保障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温度控制范围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0℃~8℃”修改为“食品冻结点以上,8℃以下”,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该区间内确定具体温度控制要求,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又给予企业一定灵活性。
生产工艺要求更为严格,明确有热加工工艺的产品,热加工后应尽快且快速冷却,必要时需配备快速冷却设备。同时,对畜禽类、水产类、果蔬类原料的独立清洗水池,要求明确标示用途,避免交叉污染。
征求意见稿还对生产场所分区、设备设施、原料把关、配方管理、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及环境监测等方面提出了细致要求,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流程质量把控。例如,要求企业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得采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
此次征求意见活动,体现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冷藏预制调理食品行业的重视,旨在通过完善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为企业提供更明确的生产规范和指导,进一步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山东冷藏预制调理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共同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