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市县要根据《海南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认真梳理本地区正在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组织编制本地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并对社会公布。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要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规定程序,针对设定依据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动态更新行政备案事项。要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完善行政备案办事指南,对违规增加办理环节或者备案材料、超时限办理备案、无正当理由不予备案等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和完善协同机制,将行政备案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统一管理,加强相关信息共享共用,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备案易办快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要充分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