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等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pdf
附件1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2 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申请表.docx
附件3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方案编制大纲.pdf
2023年9月5日
主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督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