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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环办〔202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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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07 02:31:46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26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等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豫环办〔2023〕81号
发布日期 2023-09-06 生效日期 2023-09-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等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pdf

   附件1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2 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申请表.docx

   附件3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方案编制大纲.pdf

2023年9月5日

主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督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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