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07 14:36:17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42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的通知》(津法发〔2020〕8号)精神,助力全市“十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和能立即整改的纳入《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予以免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免罚情况随同执法相关工作进行统计上报。
发布单位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8-31 生效日期 2023-08-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津应急〔2020〕15号)废止。

各区(功能区)应急局,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的通知》(津法发〔2020〕8号)精神,助力全市“十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和能立即整改的纳入《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予以免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免罚情况随同执法相关工作进行统计上报。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津应急〔2020〕15号)废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9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922)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18)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