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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粤市监食经函〔2023〕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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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29 04:48:00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75
核心提示:蔡仲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食经函〔2023〕649号
发布日期 2023-06-29 生效日期 2023-06-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蔡仲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校园食品源头管理,推动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巡检,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落地。

(一)高位谋划,抓实“两个责任”。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省食药安委印发我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包保学校食堂并签订承诺书,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我省大力推动学校负责人与包保干部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和加强宣传培训四个方面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化表格化。在任务清单制定方面,明确中小学校饭堂在落实包保制、承诺制的同时还需落实陪餐制。2023年,省食药安办已开展两轮“两个责任”督查工作,督促市、县两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检查“三清单+两承诺书”制度、推动包保干部落实检查和指导相关学校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机制。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自2019年起,我省连续5年将食品抽检及监管工作纳入省级十件民生实事重点保障,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9.57亿元,主要用于提升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为校园食品安全筑牢安全底线,有力防范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食品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财政、供销社等部门沟通,统筹现有各项政策及相关资金,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校园食品源头管理,联合组织春秋开学季和中高考考点学校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形成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合力。在保障学生餐食供应的基础上,推进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强化监督执法,全方位、多层次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三)风险排查,强化风险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4年)、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三年行动(2021-2024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在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上,全面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省农业农村厅实行专家包重点县、县乡植保员包村包户,开展摸底排查、加强风险监测、深入明察暗访等多项举措,全力推进攻坚治理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举措,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两个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基于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的全链条追溯,推动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开尽开、市场流通环节逢进必查、校园食品供应商采购带证产品并扫码查验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收取留存纸质承诺达标合格证。

2.强化源头安全效能管理。省供销社建设全省专业化农资农技服务网,针对农药残留超标等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安全隐惠,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强化优质农资供应,提升农技服务水平。通过省级企业牵头,三级社有企业合作,建成4个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144个县域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066个镇村作物技术服务中心,初步形成全省一体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网络布局。打造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助力保障大湾区食品供应,构建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保障食品存储安全,建设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实现24小时响应、2小时配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心食材进校园”专项活动,目前签约学校项目100个,解决10万师生放心用餐问题。

3.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一是市场监管系统成立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排查防范小组,开展全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醋、酱油等重点品种规范使用添加剂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花生油、豆制品等监督检查与抽检,推动将花生油列入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二是落实学校食堂春秋两季全覆盖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覆盖抽检评价,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持续开展网络巡查。通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店双承诺”评选活动、网络订餐监测、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等手段,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操作和合规经营。

4.强化市场准入风险管控。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不少于800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督促全省农批市场实现信息化查验,确保场内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以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系统为依托,全面实现对食品经营者动态风险评级。做好省民生实事之一的“全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检不少于9000批次,实现现场检查评价及供餐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以学校食堂采购的大宗食品原料和制作的高风险食品为抽检重点,开展覆盖全省校园及校园周边的餐饮企业、超市以及小卖部等单位的监督抽检,重点抽取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品种,并对抽检不合格的被抽样单位开展跟踪抽检,维护好学生“舌尖安全”。

(四)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1.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学校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督促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校长(园长)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重大决策、负责自查报告、整改工作的责任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过督促强化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制度,目前,全省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已按标准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总监配备10610人,覆盖占比91.38%。

2.严格落实原料验收检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广东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清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指引(式样)》,督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组织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对照排查清单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要求企业确定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食品品质辨别能力的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加强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监督,及时撤换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

(五)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是确保每年春秋两季均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普通高等院校及技工院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供餐场所、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全覆盖。二是落实好中高考考前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派专人驻点、巡点全程监管,排查隐患,做好考点、考生食宿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生饮食安全。三是联合开展“网上巡查,靶向飞行”检查。联合飞行检查组根据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网上巡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飞行检查或交叉检查。

2.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3.全面推行智慧监管。积极推推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建设和应用,联合印发“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指导意见、巡查管理办法等工作文件,推动学校和学生集体用餐单位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完善平台。我省各市级“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升级后实现15天本地存储可追查,违规行为自动抓拍,学校、主管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可参与到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中来,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二是规范要求。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强化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学校风险自查要求,加强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三是预警监管整改闭环。督促主体落实闭环整改责任,并与“包保责任制”形成结合,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督促主体尽快完成问题整改,确保“自查有记录、隐患有整改、责任有落实”。

4.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扎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完善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和餐用具配备标准。一是严格食堂选址及建设要求,合理规划食堂功能分区,规范各加工操作场所设置,明确餐用具种类、数量、质量等,满足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二是统筹相关项目和资金,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要求,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学生就餐需求,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三是明确学校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规范要求,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5.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连续3年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同时还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持续加强对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八个确保、四个规范”、《广东省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常识》以及校园食品禁用、慎用及高风险加工规范名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或警示,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在春季、夏季、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预防米酵酸菌、野生动植物中毒、中高考饮食安全、谨防误食断肠草等消费提示或警示共50余期。

6.加强透明执法推动社会共治。深入推进透明执法行动进校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学生代表、行业协会、民生监督员等社会代表参与“查餐厅”“食安你我同查”等执法行动,检查学校及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情况,指导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企业强化管理科学防控,执法过程全程网络直播,执法人员重点围绕食堂及配餐单位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详细讲解各环节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近三年来,全省年校园食品安全相关“食安你我同查”开展237期,检查网络群众浏览量累计达5600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通过“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春秋季专项检查和联合飞行检查、风险严防严控、餐饮质量提升、构建社会共治”等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改善我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有关招标工作,健全大宗食品原料统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选择相对固定的资质齐全的食品供货商,学校与供货单位签订食品安全供货协议,明确供货方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推行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配送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品原料来源清晰、质量安全。二是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大力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建设应用,进一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智慧管理水平。四是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持续加强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陪餐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饮用水源和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留样、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的监督管理,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及时消除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五是强化督导考核,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切实执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自查、师生共同用餐、陪餐、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六是持续加强学校食堂食安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颖,020-3883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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