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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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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28 17:27:54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12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市食药安办定于6月29日至7月31日举办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食药安办〔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6-28 生效日期 2023-06-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市文明办,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供销合作社,市银保监局,市科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市食药安办定于6月29日至7月31日举办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

二、宣传重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依法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理念。

(三)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结合“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重点对树立“大食物观”、食品安全五大要点、反粮食浪费、使用“食安封签”、使用公勺公筷、培养饮食习惯、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保健食品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五)积极发挥新一届社会监督员、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市民以及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巡访活动,汇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力量,提振食品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2023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或单位的主题日活动方案,并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食药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和总体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区级层面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可以结合区域实际,联合长三角区域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面向广大消费者和食品从业者,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组织、大中型食品企业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学校层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团委,推进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组织开展符合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普及食源性疾病防控和平衡膳食的知识技能,倡导膳食减油、减盐、减糖,通过青少年带动家庭成员树立食品安全共治理念与科学观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食药安办加强对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的组织协调,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各项要求。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要突出宣传要点,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科普站、新媒体等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扩大上海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要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食品科学知识进行普及和传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意识。上海市食品安全网设置专栏展示宣传周活动的情况。

(三)严肃作风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要求,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勤俭节约,又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效果,不得搞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积极总结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汇总各项活动信息、多媒体素材。总结报告(报告结构含“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特色工作”两部分)、相关素材以及《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食药安办。联系人:王献礼,电话:64220000转2441分机、19121051147,传真:54230116,邮箱:shiyaoanban@163.com。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2.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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