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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皖应急函〔2023〕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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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30 11:16:02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938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安委明电〔2023〕1号)及《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皖安〔2023〕7号),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现就扎实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皖应急函〔2023〕570号
发布日期 2023-05-26 生效日期 2023-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安委明电〔2023〕1号)及《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皖安〔2023〕7号),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现就扎实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措施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总体方案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认真研究组织部署、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危险作业整治、外包外租整治、应急救援演练等5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标对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建立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三清单”,认真落实整改。各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创新举措,有针对性地对有关企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积极选树典型,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和交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对非法违法企业依法严格执法,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震慑力度。

二、切实聚焦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结合《202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协作合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注重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高危细分领域、化工产业转移、油气储存、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烟花爆竹批发等重点企业,强化利用督导核查、明查暗访、指导服务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高标准严格工作要求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质量标准要求,强化斗争精神,确保年度重点工作和各专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部省级督导检查查出的问题隐患,一律由设区的市组织整改验收,实行闭环管理,并及时规范报送省应急管理厅销号。要督促指导企业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隐患问题线上录入、持续跟踪,确保隐患整改。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将本级作出行政处罚的事项及时报送至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网址 http://zfmh.mem.gov.cn/login首页“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重点”模块)。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实施通报、约谈,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于2023年6月、12月底前分别将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蔡赛虎,0551-62998779。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26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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