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印发的《2023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一、开展扶持个私经济发展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全省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促进我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推进“两个严禁”。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严禁违法违规设置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严禁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联合评估、会商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综合效能评估制度。
三、持续深化“微创新”改革。深化自贸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个转企”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探索开展企业跨县(市、区)“一照多址”登记。支持大型企业连锁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级市集中统一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探索食品经营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证多址”改革。
四、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推开“证照并销”、“强制注销”改革试点,率先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联销”。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强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开展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改革试点。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探索构建多渠道、无风险的市场退出制度,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五、全面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措施抽查,重点清理地方保护、隐形市场准入障碍等做法。根据国家政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推进建设举报处理应用场景,形成规范长效的举报处理流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六、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健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提升分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主动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导,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七、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聚焦水电气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
八、加大清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大型企业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信息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对大型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九、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和专利开放许可。实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助力企业“知本”变“资本”。推动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培育区域商标品牌,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十、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专业化水平。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完善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十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持续推进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的申报培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培育和辅导,帮助他们找差距、补短板,提炼质量管理模式。举办一期民营企业标准化培训班,提升民营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化培训,指导各市开展企业标准总监培训,加强民营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