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法项目(30件)
(一)协助立法项目1件
1.广东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制定)
(二)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
2.广州市快递条例(制定)
3.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制定)
4.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制定)
(三)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6件
5.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修订)
6.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制定)
7.广州市消防规定(制定)
8.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9.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
10.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
11.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制定)
12.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
13.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废止)
14.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制定)
15.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制定)
16.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制定)
17.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制定)
18.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
19.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
20.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修正)
(四)预备项目10件
21.广州市数据条例(制定)
22.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制定)
23.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制定)
24.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管理规定(制定)
25.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制定)
26.广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制定)
27.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规定(制定)
28.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制定)
29.广州市专利条例(制定)
30.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制定)
二、备案审查
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法规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做好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清理工作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