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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监管计划任务的通知 (杭市管函〔2023〕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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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13 14:19:11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1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3〕3 号),深入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市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度监管计划任务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杭市管函〔2023〕48 号
发布日期 2023-03-10 生效日期 2023-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3〕3 号),深入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市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度监管计划任务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锚定目标要求,抓好细化落实

市局在全面贯彻执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 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的基础上,结合《2022 年度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黄绿码监管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提质扩面,补充了193 个双随机监管事项,11 个重点监管事项,共形成 60 个随机抽查任务和 5 个重点监管任务。

各区、县(市)局要高度重视监管计划任务表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 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达到 30%以上,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 100%,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率达到 3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 90%以上,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 95%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 100%。

二、加强内部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

为提升监管集成度,减少重复检查对企业干扰,新增对食品销售者的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检查、对商业楼宇电梯使用单位的检查 3 类内部融合抽查事项,涉及食品协调、食品流通、特种设备、计量、价格等条线。各有关业务条线应密切合作,强化协同,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理念深入推进系统内部“综合查一次”。各区、县(市)局应树立系统集成思维,进一步拓展内部融合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采取有

效手段切实减少重复检查。
三、坚持信用导向,完善分级监管认真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在制定随机抽查任务时,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低风险企业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四、规范平台应用,推进清廉监管

对照年度监管计划要求,统一运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创建检查任务,统一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端”录入检查结果,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杜绝虚假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须转案源的,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衔接,实现闭环管理。

市局各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本条线监管计划任务的指导、跟踪、研判,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各区、县(市)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 2023 年度监管计划任务,3 月底前报市局备案。

联系人:周金映,89582590。

附件:   附件: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监管计划任务表.xls
  
关于下达2023年度监管计划任务的通知.pdf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10日

 地区: 杭州市 
 标签: 双随机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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