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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筹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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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06 10:04:25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7
核心提示: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学校及相关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总体工作安排,现就统筹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2-03 生效日期 2023-02-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学校及相关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总体工作安排,现就统筹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刻认识统筹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四个最严”根本要求,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统筹监管工作合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统筹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对未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监管责任,导致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督促学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配齐配全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员和总监,全面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每天上岗前对健康状况进行检查;选择的原料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否履行原料入库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原料随货证明文件等;是否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有明确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否按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是否做到烧热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1—4。

四、加强重点监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管理场景应用,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长效机制,有效对接“鄂食安”智慧化监管平台。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省级层面将适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五、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反食品浪费等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反食品浪费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同时,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5)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

   附件: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

2.校外供餐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

3.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记录表

4.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记录表

5.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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