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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饲料养殖企业参与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牧发〔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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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01 03:19:5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2477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饲料粮保供稳市工作,加快超期储存最低收购价稻谷消化和饲料加工转化,满足国内饲料养殖用粮需求,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将符合条件的饲料养殖企业纳入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范围,并制定了《饲料养殖企业参与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布文号 农牧发〔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11-21 生效日期 2022-1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财政厅(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级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饲料粮保供稳市工作,加快超期储存最低收购价稻谷消化和饲料加工转化,满足国内饲料养殖用粮需求,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将符合条件的饲料养殖企业纳入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范围,并制定了《饲料养殖企业参与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财  政  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饲料养殖企业参与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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