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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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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22 16:14: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525
核心提示:为规范开展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在我区范围内执行,以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经研究,特制定《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21 生效日期 2022-1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各专家委员、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展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在我区范围内执行,以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经研究,特制定《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代章)

2022年11月21日

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

为促进我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对在广西区外已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且在我区同样具有传统食用历史的地方特色食品,经评估论证,认证明确在广西区域内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证范围

开展认证的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广西区域内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

(二)在外省已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二、认证材料

食品领域相关院校、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向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建议,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需认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基本信息(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等);

(二)证明在我区已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材料;

(三)相关调研分析和检验检测数据(包括成分、安全性指标检验比对,在广西产业基本情况等。原材料标准认证还应当提供同属性论证材料)。

三、认证流程

标准认证流程参考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

(一)向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提交立项申请;

(二)秘书处初步审查;

(三)标委会审议后确定立项;

(四)公开征求意见;

(五)专家会议评审论证;

(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明确在广西区域内等效实施。

文件下载: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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