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18 09:26: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许可数据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率达100%,数据归集完整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的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智慧监管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18 生效日期 2022-11-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市行政审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许可数据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率达100%,数据归集完整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的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智慧监管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统一换证。我区自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以来,截至2022年11月14日,已发放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419525个。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审批权限,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在广西区食品药品综合业务监管平台(https://entp.yjj.gxzf.gov.cn/)统一给尚未换发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换发,原许可证上许可信息不变。

二、全面归集数据。各地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电子证照操作手册》(已由市局负责转发)开展换证工作,涉及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请做好工作对接并归集数据,确保历史许可数据和现有许可数据全面归集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数据库,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再与总局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对接并归集。

三、确保数据归集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食品经营许可数据上传机制,确保每个工作日上传数据,并定时查看数据上传结果,一旦发现上传失败,要及时处理、补报数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工作机构做好数据质量的检查、修复和维护,保证归集的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客观准确。

食品经营主体在换发电子许可证期间若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技术咨询电话:0771-5786483,15977073903。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