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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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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8-05 05:34:15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89
核心提示:聚焦涉及儿童和学生吃、穿、住、用、行、学、玩有关的儿童玩具、儿童餐具、儿童护具、儿童服装、儿童家具、学生文具、学生灯具和学生校服八类产品。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8-31 生效日期 2021-08-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现将《上海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上海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doc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品质生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3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6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坚持儿童优先和社会共治原则,动员全市监管力量,发挥“家校社”联动作用,集中组织开展全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本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做到“四覆盖”,即本市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全覆盖、重点销售领域(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产品每年监督抽查全覆盖、重点产品的重点安全性指标全覆盖;力争达到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升至9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指数逐步提高至89以上;坚决打击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不合格和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案件,力争达到清理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聚焦涉及儿童和学生吃、穿、住、用、行、学、玩有关的儿童玩具、儿童餐具、儿童护具、儿童服装、儿童家具、学生文具、学生灯具和学生校服八类产品。

(二)重点指标

聚焦可能造成机械物理、化学危害的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玩具小零件、服装绳带安全、密胺餐具三聚氰胺迁移量等安全性指标。

(三)重点领域

聚焦销售“三无”、无证(无生产许可证和未经CCC认证)、劣质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行为较多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商铺及电商平台。

(四)重点企业

聚焦存在多次或连续出现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涉及处罚案件以及投诉举报反映质量问题集中等情形的企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辖区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含本地注册外地生产企业)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发证产品实施细则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加强流通重点区域检查。聚焦玩具和文具批发市场以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商超、玩具文创店等区域,采取突击检查、快速检测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签标识和警示说明等项目,督促销售企业落实质量验收把关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探索应用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的新方式,有效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加强对网络销售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监测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重点关注开学季前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售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加强使用环节信息沟通。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区教育局应加强信息沟通,教育部门在使用环节发现学生校服等进校园的学生用品质量问题以及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儿童和学生用品抽查结果和校园周边检查情况等通报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市场监管合力

5.加强标准供给和监督。鼓励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缺少国家标准的产品,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组织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标准宣贯培训,强化生产企业对标达标;开展儿童友好型生产企业标准研究,加强正向激励引导;督促企业和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市场类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市场类标准的“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类标准的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妇儿工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以列入CCC目录内的儿童用品为重点,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认证证书被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产品的行为,以及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CCC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7.加强眼镜制配计量监督检查。重点对2020年眼镜制配计量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眼镜制配场所是否按要求配置相应的计量器具,以及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检定合格等;加强眼镜制配环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检查,防止对青少年视力的二次伤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8.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中小学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用好产品质量监督手段

9.加强产品质量跟踪抽查。对重点产品每年开展跟踪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从严、从快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对抽查发现可能存在缺陷的产品,依法开展缺陷调查;对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涉及外省市的不合格产品,加强信息通报和源头追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0.加强产品质量风险处置。发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贴近行业的优势,收集相关产品和行业的风险信息,加大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力度,强化风险信息采集和研判,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针对“网红”玩具、餐具等涉及新材料、新工艺的新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调查和实验室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风险隐患,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1.加强产品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检验机构在市级监督抽查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的同时,同步出具整改建议书,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原因;组织开展基于行业自律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评估,指导企业对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缺陷进行整改,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组织行业协会深入分析行业质量安全形势,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标准宣讲等公益性服务,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2.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集中清查销售“三无”、无生产许可证以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未按法律法规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标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产品,对经营者采取行政约谈等手段,责令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产品,并依法予以查处;对涉案产品流向进行追根溯源,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四)推动质量安全共治

13.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工作机制,开展区域性风险联合研判和处置,开展塑胶玩具等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抽查;针对无需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协调各区建立注册地和生产地相分离的企业监管责任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支持,探索建立注册地在上海,但实际生产在外省的信息通报产品质量联动机制,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4.促进行业自律与社会共治。加强与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等行业协会沟通协作,促进行业自律,对重点领域(企业)加强法治教育;发动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社会资源,编写发布面向销售经营者和监管人员的作业指导手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5.加大宣传发声力度。通过媒体加强对消费者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六一儿童节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发布消费提示等多种手段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发挥各自宣传平台作用,共同筹拍并推进“质量安全专题教育”进校园,推广质量安全“质查查”查询平台和“质识点”产品质量科普品牌;发挥社区的科普主阵地作用,用好《为了孩子》等合作媒体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专栏,加强对儿童及其家庭的科普宣传,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妇儿工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至9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和本单位职责,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任务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全面部署启动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确定工作重点,依托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结合历年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舆情监测、监管执法数据等,对重点产品逐类分析辖区内的质量安全状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守护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攻坚克难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质量帮扶、挂牌督办等手段,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推动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守护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深入分析质量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问题均已闭环;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开展专项督导,并组织专家队伍开展三年行动专项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作为“党史”教育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载体,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紧紧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一区一品”“一品一策”的方式,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或重点企业进行突破,开展季节性、滚动式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发挥部门联合作用,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开展风险监测试点工作,为儿童提供全方位保护;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充分发挥标准、认证、监督抽查、风险监控、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多手段协同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和精准推送,共同推动本市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质量水平提升。

(三)夯实能力建设

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执法衔接保障、信息化保障和队伍建设保障;开展多种形式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汇总本辖区的年度工作总结,并于每年12月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阶段性总结,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三年工作总结,遇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典型案例及时报送。

附件:上海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重点产品及重点指标

 地区: 上海 
 标签: 市场监督 品质 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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