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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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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16 17:46:44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25
核心提示:现将《2022年全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5-16 生效日期 2022-05-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2年全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2年全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湖南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顽疾问题和突出隐患,守牢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对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大型企业食堂等单位食堂;中央厨房及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节假日的消费重点区域(如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生鲜配送经营者及相关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其入场销售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连锁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总店)及其配送中心、门店等;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经营者。

(二)重点品种。进口冷链食品、节令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酒类产品、食用油、调味品、大米、调味面制品、紧压茶、固体饮料、代用茶、压片糖果、预制菜、非法使用金银箔粉食品等。

(三)重点时点。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春秋两季开学季和“三考”期间,季节变换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等。

(四)重点内容。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和规范清理。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及布局、设施设备、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追溯管理、食品贮存运输、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委托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等情况。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备餐供餐与配送、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止餐饮浪费等情况。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应当强化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供餐的食品安全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举办前报告、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经营环境和条件检查等情况。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点应当包括备案、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要求落实等情况。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以监督抽检结果、通报情况、投诉举报内容及后续处置中发现的问题为主要线索,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合格产品处置整改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体系检查主要对大型食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系统性监督检查。许可复查主要对食品经营者开展证后审查,督促食品经营者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结合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及风险分级管理情况、重要时间节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采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及许可复查、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监督抽检、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督促指导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本计划所列的重点检查对象,对各类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及检查要求不低于《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省局食品经营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相关工作要求。要加强工作统筹,全面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风险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校园食品安全“护苗”、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整改等专项行动各方面工作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严格规范监管。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必要时可以拍摄现场情况,收集或者复印相关资料。要结合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提升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有关规定,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测食品中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和其他监督抽检问题多发项目。按要求做好检查结果公示等工作,对应当跟踪整改的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形成监管闭环。要将发现案件线索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应移交执法稽查等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

(三)强化工作落实。省局将对各地开展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随机选取监督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各地要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若干措施》,将严的主基调贯穿于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全过程,加强对下级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认真总结推广监督检查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机制。请各市州局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11月20日前报送辖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至省局食品经营处邮箱spjy0731@163.com,发现重大食品经营安全问题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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