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鲁安办发〔2022〕1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鲁安办发〔2022〕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08 15:44:49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2349
核心提示:现将修编后的《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安办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04-08 生效日期 2022-04-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现将修编后的《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2.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927)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6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