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现将修编后的《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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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鲁安办发〔2022〕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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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4-08 | 生效日期 | 2022-04-0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现将修编后的《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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