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06 09:05:27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369
核心提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起 使用。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发布日期 2012-04-05 生效日期 2012-04-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起 使用。现将上述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并通知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