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特征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就是专注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精品化就是坚持品质至上,注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特色化就是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特色产品;创新化就是注重运用新技术,打造新业态,创立新模式。中小企业只有做专才能做精,只有做精才能做久做大做长,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外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包括专精特新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解决,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扶持。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赴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和我省部分市、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牵头起草《方案》初稿。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市和26个省有关单位意见,召开5场企业家座谈会,征求了61家企业以及省专精特新联盟、省半导体产业协会等商协会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送审稿)》,于省政府第16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总体考虑
《方案》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奋勇争先的总要求,着眼于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扩量增效,以“十四五”专精特新企业梯队“三个翻番”为总目标,以优质企业梯队建设为主抓手,在创新驱动、补链强链、数字赋能、要素集聚、环境优化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干货,概括为“三个体现”。一是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充分衔接,延续了大部分涉企财政奖补。二是体现了政策的创新性。按照企业成长规律,明晰了专精特新梯度培育路径,构建“五企”培育体系,发挥政府引导支持、市场配置资源、平台服务企业等各方作用,充分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三是体现了政策的系统集成性。在认真贯彻国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作部署以及近期出台的中小企业“1+2”政策同时,既学习借鉴浙江省、宁波市等地以及省内好的做法,又吸收了各有关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7个方面20条。
一是梯度化培育优质企业群体(第1-2条)。针对我省科创型企业不多、优质企业群体不强的问题,《方案》提出招引企业、项目、团队来皖创业,发挥各类创业创新竞赛平台作用,孵化催生一批创新型企业;实施“五企”培育工程,并给予相应奖补;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对迁入安徽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按同等待遇给予奖补。
二是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第3-5条)。针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层次不高、创新平台不多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带动和转化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研发机构、掌握行业话语权;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协同创新,与强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积极参与科技攻关;落实“三首一保”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采购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产品首购首用等举措。
三是数字化赋能提质降本增效(第6-8条)。针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不强的问题,《方案》提出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并给予奖补;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四化”改造全覆盖,打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杆,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培育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举措。
四是运用资本的力量助力企业发展(第9-11条)。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个痛点,《方案》提出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专精特新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等信贷产品;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专项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发挥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二期;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设立北交所安徽服务基地,提供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举措。
五是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第12-14条)。围绕企业反映集中的土地、人才等问题,《方案》提出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资源要素配置优选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给予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保障;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引才育才聚才,鼓励各地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工人列为高层次人才并给予相应奖补。
六是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第15-17条)。在助力市场开拓方面,提出举办专精特新与龙头企业配套合作对接活动,开展“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在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方面,提出加快“皖企服务云”功能迭代,完善政策直达、诉求办理、线上融资等功能;在培育企业家队伍方面,提出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开展专精特新企业高管订单式培训等举措。
七是强化保障措施(第18-20条)。加强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各地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省委综合考核和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统筹利用现有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及有关产业政策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开展“专精特新千企行”活动,坚持“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