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2号)

海关总署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03 14:36:3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2758
核心提示: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将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直属海关,被授权的直属海关具有本关区辖区相关授权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权限。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2号
发布日期 2022-03-01 生效日期 2022-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将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直属海关,被授权的直属海关具有本关区辖区相关授权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审批的直属海关和产品类别名单见附件1,授权审批的植物产品目录见附件2。

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检疫审批的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应为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允许开展贸易的产品。进口企业申请办理相关进境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方式不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产品目录.xls

           2.   授权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xls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0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