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登记表》、《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用户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证明》、《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 2012 年 10 月 15 日起 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自行印刷,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 年10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