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14 09:49:57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2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倡导外卖餐饮食品无接触配送,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需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2-11 生效日期 2022-02-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网络订餐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倡导外卖餐饮食品无接触配送,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需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外卖餐饮食品质量

各地要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一)建立疫情防控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引导线上商家将从业人员测温、口罩佩戴、查验“两码”、卫生消毒、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流程化、标准化、公示化,着力防控疫情传播,防止餐饮食品交叉污染。

(二)严格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入网审查登记和自查清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及时清理下线不具备合法入网经营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上传信息,确保网页上公示的信息清晰、完整、真实。平台和平台委托经营者要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送餐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送餐前进行体温测试和检查,严禁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等症状的骑手上岗。加强入网商户抽查监测,坚决杜绝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无保障的“黑外卖”上网经营。平台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建立消费权益保障、舆情应对处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发生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核实情况,主动发布相关事实,配合调查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三)确保食品加工制作配送环节安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人员健康、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保证线上线下食品同标同质。送餐人员要做到衣帽整洁,口罩定期更换,注重手部清洁消毒,保持个人卫生。督促送餐人员每天对配送箱进行清洁消毒,有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应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

二、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各地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外卖行业的发展规律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特点,结合“互联网+监管”“明厨亮灶”建设、专项整治等工作,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探索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治理,促进网络餐饮服务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对平台及其分支、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平台严格履行入网审查、信息公示、抽检监测等义务。严厉查处无证、套证、伪证、超范围经营、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入网餐饮经营者有实体门店,并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

(二)全面推进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各地要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制定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有序有效开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经营冷荤凉菜等高风险品种入网小餐饮经营者的审查,全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推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鼓励各地积极构建网络订餐“智慧监管”模式,搭建网络订餐监管分析系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对网络订餐实时抓取、分析,探索“以网管网”,实现“靶向治理”。鼓励建立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机制,根据监测检查结果建立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责任约谈及整改情况,调整抽检监督频次,逐步实现网络订餐动态监管。

(四)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各地要督促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利用监管部门培训教育“两库一平台”、第三方培训机构和平台专业优势,开展送餐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典型案例讲解,推动网络餐饮服务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积极加强部门协同,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迅速安排部署。

(一)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餐饮行业组织、科研院校等社会各界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风险信息交流等长效管理机制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政企战略合作。鼓励监管部门与平台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进平台与政府部门数据对接和共享,深化网络订餐“智慧监管”,共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街区,参加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实施联合惩戒,积极引导入网商家合规经营。

(三)着力推广使用“无接触配送”设施设备。大力推行“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外卖餐饮食品做到“一餐一封签”。加强部门协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餐饮外卖取餐柜的铺设推广工作,帮助解决推广应用中的具体问题,为大范围推行无接触取餐柜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倡导平台在写字楼、居民小区、医院、高校等外卖需求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投入铺设“智能取餐柜”“双面取餐柜”等设施设备,避免人员面对面送取餐。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积极使用、推广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二次污染。鼓励社会各方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封签”等技术支撑,对食安封签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封签扫码,实现统一管理、全程追溯、实时监控,提高食安封签使用效能。积极引导学校后勤、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响应配合,加快建立既符合食品安全需求,又能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餐饮外卖无接触投送示范点。

(四)倡导餐饮消费新风尚。鼓励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份量、规格、建议用餐人数等信息,推广小规格餐品、一次性环保餐盒、可降解塑料袋,引导形成绿色消费习惯,在线下店大力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等用餐方式,弘扬“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引导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5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769)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23)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