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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乳酸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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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7 09:42:58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90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原国家食药总局《关于乳酸菌菌粉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食监一函〔2018〕184号)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该审查方案。

一、制定其他食品(乳酸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背景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原国家食药总局《关于乳酸菌菌粉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食监一函〔2018〕184号)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该审查方案。

二、其他食品(乳酸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意义

优化审批准入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高效、公平、透明的食品生产加工准入环境。

三、解释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并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咨询电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徐宏亮,0451-8797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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