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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市监食抽〔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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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18 10:56:31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0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工作计划》,市局制定了《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食抽〔202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生效日期 2022-01-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工作计划》,市局制定了《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品牌,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靶向性和科学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望作为努力方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回应社会热点及公众关切,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渠道,增加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助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公众关切,广泛征集意见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可结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两会”期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食品安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联合主流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以公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互动性强、传播力广的形式征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车、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食品安全科普站等,每月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抽检共治,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创共治的社会氛围。

(二)依法开展抽检,回应民生关注

根据征集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意见,合理制定专项监督抽检计划,抽检计划统一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市级专项/2022年××区‘你点我检’专项”,选择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法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做好敏感信息舆情研判和信息公布风险评估,按照相关程序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结果,及时回应食品抽检情况,同时组织专家做好“你点我检”食品的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风险防控、原因排查等相关信息的解读,增进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了解,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三)规范核查处置,打造共治品牌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力求全程透明、公众高度参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查实产品流向,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复检异议等工作,依法从严处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核查处置信息,让食品抽检信息和处置结果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促进食品安全放心消费,推动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切实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构建食品安全共创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三、工作安排

(一)计划启动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

2021年12月起,在“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网等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项目征集信息,征集市民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与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合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访谈等,入户调查征集市民食品抽检意愿。举办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启动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代表等现场观摩食品现场抽样或到检验机构了解食品检验过程和相关知识。结合元旦、春节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食品抽检信息,做好不合格项目风险解析和“两节”食品消费提示,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6月)

结合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节令食品“你点我检”服务,让食品抽检工作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校园、进商圈、进园区、进市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问需于民、开门抽检,让食品抽检贴近和融入公众生活;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车、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食品安全科普站等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在相关媒体网站、杂志设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栏,提高活动的覆盖率和参与度。

(三)深入推进阶段(2022年7月—10月)

结合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日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针对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组织开展有关重点场所、新型业态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组织专家对食品中容易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科学解读,开展风险预警交流,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使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成为监管部门与公众、经营者之间的沟通桥梁,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拓宽监管渠道,不断扩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社会效应,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宣传展示阶段(2022年11月—12月)

总结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情况,收集相关素材资料,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微信、抖音等媒体集中宣传展示一批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典型案例,放大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社会宣传效应,发挥食品抽检监测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做到“抽群众之所盼、检群众之所忧”,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凸显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是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项目,纳入2022年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形象、创新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推动食品安全共创共治共享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统筹策划,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发挥食品抽检作用,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促进食品智慧监管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抽检实践,满足群众需求

2022年全年,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要以群众的关注为方向、以群众的呼声为导向、以群众的消费为指针,进一步优化、细化、实化抽检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创新、丰富活动方式和载体,使活动更加接地气、聚人气,积极回应群众关注,打消群众疑虑,顺应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和期盼。

(三)建立长效机制,复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建立满足群众所需的民生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复制推广相关经验,并运用到日常食品抽检工作中,进一步提高食品抽检监测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积极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品牌。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月27日前报送本单位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2022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张璐,电话64220000转2310分机,邮箱:zhanglu1126@scjg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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