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质量强市(州)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川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川委发〔2018〕6号)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7号)要求,打响擦亮“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构建“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10+3”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形成了以国家级质量品牌为引领、省级质量品牌为主体的品牌集群,质量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产业带动力持续增强。但总体看,我省具有全国影响和国际声誉的品牌不多,高端供给不足,品牌经济发展滞后,已无法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的新要求。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坚持质量内核,以标准为支撑、以认证为手段打造“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树立品质高端、市场公认的自主质量品牌标杆,代表四川参与国内合作和国际竞争,对加快建立全省经济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构建完成“天府名品”制度机制、标准管理和认证工作体系,完成认证首批产品(服务)5-10个,以“企业自我申明+结果采信”模式,授权5-10家管理先进、品质卓越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使用“天府名品”专用标识,初步构建起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天府名品”质量品牌、驰名商标等多层次品牌体系。到2025年,“天府名品”质量品牌制度规范、先进标准体系和专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品牌认证、宣传推介、证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获证主体达到50-100个,品牌企业营收达到5000亿元,品牌引领带动效应有效彰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内核突出高端定位。着眼世界市场,对标国际标准,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定位,以“品牌引领、创新发展、品质卓越、标准领先、社会责任”为主要指标,培育一批真正体现四川品质、川派文化、产业优势的自主质量品牌,形成领先、创新、高端的“天府名品”区域质量形象,树立享誉全国的质量名片,引领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社会共建。立足“大市场”“大质量”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行业组织、检测认证和标准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健全“天府名品”质量品牌创建机制、标准支撑体系,创新评定方式,激发创建质量品牌的活动和动力。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共建”,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强化企业质量品牌创建主体责任。
——坚持对标先进创新评价方式。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先进经验,以标准为引领、以认证为手段,建立“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品牌发展模式,培育打造自主创新、品质高端、市场公认的“天府名品”质量品牌。支持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高标准、高品质要求实施独立认证评定,保证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评定指标充分考虑消费者体验、社会舆情等大众感知。
——坚持梯次推进做亮“天府”名片。聚焦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前期重点以龙头企业、引领发展、高技术含量的制造业为侧重;中期重点以成长性高、有望指数性爆发的制造及服务业为侧重;后期全面推开,引导购买力和资源要素流向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充分体现“天府名品”的引领带动效应。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制度机制。按照“高品质、高标准、严认证、市场化”方向,推动建立“天府名品”标准制定、标识管理、认证实施、推介保护、奖励激励等工作制度,形成覆盖全省各行业的品牌建设推进机制。支持相关行业组织、科研院所、检测认证机构、头部企业等联合发起,成立“四川省天府名品品牌建设联合会”,组织开展品牌培育、认证、管理、宣传、推广工作,加快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品牌工作格局。
(二)健全标准支撑。制定实施“天府名品”通用规范地方标准,统一规范“天府名品”品牌申报条件、认证程序以及在创新性、先进性、引领性和责任性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围绕“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充分运用质量对标达标成果,研制“天府名品”团体标准,加快形成“天府名品”产品(服务)标准体系。提炼“天府名品”标准主要关键性能指标与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比形成“主要关键性能指标对比表”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在经营场所和广告宣传中展示。
(三)实施联盟认证。联合省内外知名认证机构、标准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成立“天府名品国际认证联盟”,统一评价依据、认证规则,以统一标准开展“天府名品”自愿性认证。推动品牌认证区域协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动国际互认,推行“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模式”,实现同步颁发两种认证证书。在认证评定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自我声明”模式,严格制定统一标准,对质量管理卓越企业以“自我声明”模式获得品牌使用“天府名品”专用标识授权。
(四)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天府名品”标准制定、先进性评估和执行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认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督促相关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实施有效的跟踪检查,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停止使用品牌标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含金量。
(五)加强品牌保护。组织“天府名品”标志征集评选并将其作为品牌标识,获得“天府名品”认证的企业在包装、使用说明书、经营场所、广告宣传中使用“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天府名品”认证标志的侵权违法行为;侵权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四川)”平台的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内容,供公众查询。实施“天府名品”品牌培育工程,引领更多产品和服务迈入“天府名品”行列。
(六)加大推介力度。支持“天府名品”企业参与国际博览会、西博会、科博会、农博会以及“中国品牌日”、重要论坛等推介活动,举办“天府名品”品牌展会、论坛,开展消费体察、口碑调研、对比实验、品牌价值评价、满意度测评等,扩大品牌影响力,树立四川品牌形象。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天府名品”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品牌建设的统筹作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天府名品”品牌建设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品牌的推介、宣传、保护和监管。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实施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天府名品”品牌创建工作。
(二)加强政策激励。“天府名品”品牌创建工作纳入省政府对省级有关部门和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对“天府名品”品牌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先列入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天府名品”品牌推广应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力支持“天府名品”品牌“走出去”,鼓励“天府名品”品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宣传营销、境外机构建设。
(三)加强经费保障。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天府名品”标准制(修)订、“天府名品”品牌培育以及宣传推广,按政策对“天府名品”品牌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给予支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加大对“天府名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制度,培养高素质企业管理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鼓励社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企业、产业的品牌建设研究,建设质量品牌智库,推进品牌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开展品牌建设基础理论、品牌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培养品牌建设相关专业人才,切实提升品牌建设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