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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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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03 16:48:08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786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03 生效日期 2021-12-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潘康锁,029-87317266,nytyzc@163.com)

   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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