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农发〔2021〕14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完成2025年度减抗行动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25年度减抗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今年是我省推进减抗行动五年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减抗行动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技术指导、效果评价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减抗行动。各地要根据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规模养殖场情况,摸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底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列出2025年度开展减抗行动养殖场名单,确保50%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其中35%以上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达标(附件1)。对前期未通过
减抗行动效果评价的养殖场,要鼓励其继续开展减抗行动。全国和全省减抗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谋划,力争今年底实现整县开展减抗行动。各市(州)要至少推广一个“减抗”整县推进典型案例,推荐减抗行动推进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达标养殖场申报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经农业农村厅组织评价认定后,允许使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省厅适时将对推动减抗行动有力、减抗效果突出的市(州)、县(市、区)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二、强化动态管理,加强技术支撑
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达标养殖场后续监督管理,要对减抗达标养殖场开展“回头看”,对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评价标准的达标养殖场进行清理,不断巩固和提升减抗工作成效,确保减抗行动不走样。各地要用好各类畜牧兽医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统筹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力量,持续为减抗行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强化对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者养殖、诊断及科学规范用药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引导包括兽药生产企业在内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减抗行动,将其探索出的成熟的减抗养殖模式在减抗养殖场中推广,助力推动减抗行动高效开展。
三、严格效果评价,总结典型案例
各地要严格按照我厅前期公布的《养殖场(户)减抗效果评价打分表》和相关材料要求对本辖区内实施减抗行动的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成效评价,评价通过后发布达标养殖场名单,同时要再总结一批达标养殖场减抗行动工作的经验和成效,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抗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州)要在12月底前报送减抗行动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推荐申报省级达标养殖场的名单和评价材料。
联系人:饲料兽药处 王敏 028-85505091
附件:1. 2025年全省减抗行动任务表.docx
2. 因各种原因取消省级达标养殖场资格的养殖场名单.docx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