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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京质强组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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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30 09:00:39  来源: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100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明确近三年质量提升工作主要任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京质强组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11-23 生效日期 2021-11-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解读: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金融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药监局,北京海关: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0日

北京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明确近三年质量提升工作主要任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优化质量发展生态,提升质量治理能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全面优化首都质量供给体系,提高首都质量发展水平,有力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助推首都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引领提升行动

1.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制定出台面向2035年的首都标准化战略。推动各行业领域加快完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构筑标准化建设的“四梁八柱”。立足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运行保障、服务品质升级等重要领域,发挥政府在公益类标准制定上的主导作用,提升“北京标准”影响力。(责任单位: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2.扩大市场标准有效供给

鼓励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扩大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供给,研究储备一批具有转化为国际标准能力的高质量团体标准。推动政府和社会对团体标准的应用与采信,营造团体标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增强企业标准竞争力,充分释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效应,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引导社会、企业制定执行先进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推动先进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围,引导企业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高端化的创新路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

3.提升北京标准国际化水平

支持首都企业和社会团体创制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推动优势产业领域标准在海外示范应用。(责任单位: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深入实施《中关村示范区国际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探索“中关村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路径和模式,打造“中关村标准”国际化品牌。(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积极对接争取国家资源,获取国际标准化动态信息,提供更多标准化信息服务。(责任单位: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体系化推进质量基础建设

4.提升计量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构建市区两级量值溯源链清晰、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服务便捷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支撑体系。落实《关于提升北京市产业计量技术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升卫星导航、生态环境、新材料、精准医疗、新能源、智慧养老、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柔性电网、量子化技术等领域计量检测能力。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立足北京、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的产业计量测试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深化合格评定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完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绿色有机、机器人、物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和健康、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金融监管局)深化合格评定国际互认合作,引入国外先进合格评定标准、技术和服务,鼓励支持国内合格评定机构拓展国际业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围绕重点消费品、重点产业链、重点区域,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丰富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加快创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等落地北京。发挥社会团体载体作用,实施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协同服务。鼓励引导企业整合质量基础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社会提供快速便捷、性价比高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积极整合资源,打造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测试、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等专业支撑服务的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三)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升级

7.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理水平

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质量技术帮扶。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对标达标专项行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帮扶。支持中小企业纳入关键环节领军企业供应链体系,借助领军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产品服务品质。开发适应供应链管理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建立供应链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推动供应链规范运行和质量改进优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健全质量管理政策措施

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组织开展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建立质量管理标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召回等信息收集力度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信息在市场监管、经信、公安、海关、交通等部门间沟通共享,实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北京海关、市交通委)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统计监测,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探索实施服务质量抽查评价,开展服务质量状况调查研究。深化首都质量提升在线平台建设应用,加大质量管理公益培训力度,加强京津冀区域合作,扩大服务覆盖面和平台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深化质量品牌建设

鼓励企业创新设计,丰富品牌差异化定位,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技术品牌、城市品牌。支持北京老字号传承和创新发展,打造京味特色浓、文化底蕴深、服务质量优的商品和服务品牌。促进品牌培育示范建设,创新北京开展品牌建设活动的路径和方法,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北京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实施商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和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培育建设高标准高品质消费示范区和智能消费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升级服务供给品质

10.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

推动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贸、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发挥产业联盟技术创新联盟资源优势,提升标准验证、计量检测、知识产权产业分析和综合运用、产业运行监测等综合性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金融服务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搭建各类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科技服务和机构向三城一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聚集。(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1.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聚焦文化、健康、旅游等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围绕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服务人员技能、服务机构管理等方向开展创新,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推进旅游商品质量提升和餐饮住宿业品质升级,规范和优化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继续组织开展“有温度的北京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服务质量规范宣贯和监督评价,优质服务品牌培育和推广,持续举办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活动,着力打造“北京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提升政府服务专业化协同水平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严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依托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一级监测点,发挥舆情监测作用,拓宽应用领域,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预警反应水平。加强主要贸易国市场准入要求、标准、合格评定规则等的信息服务,对出口型企业实施针对性技术帮扶。(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发挥京津冀三地标准化部门与各行业管理部门“3+X”机制作用,拓展京津冀区域标准化协同领域,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责任单位: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强化质量创新能力

13.整合科技创新优势

构建高精尖产业链联动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先进特色工艺产线布局,形成若干协作配套、联动发展的高端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科技创新和质量提升融合发展。在“三城一区”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智能制造与装备等重点领域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在消费品、装备、原材料等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质量升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开展产品与行业质量状况调查,对标国际优质品牌制定实施具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方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优化知识产权成果产出质量,建立重点领域专利池,加大对高精尖产业专利和海外知识产权获权资助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技术并购。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材料等产业,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创新,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全流程知识产权转移机制,加快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功能建设,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打造国际一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六)优化质量发展生态

15.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落实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系统,支持企业电子印章推广使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16.构建质量共治发展格局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企业质量官特别是首席质量官、企业首席技师作用,创新质量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大众传播媒介做好质量宣传,对质量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以接诉即办为重要抓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责任单位: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广泛应用5G、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新技术,深化“互联网+监管”,积极开展风险监测、识别、预警,深入推进信用监管,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加快构建以风险监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惩戒为支撑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重要消费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民生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责任单位: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药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和组织保障

发挥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作用,统筹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各有关部门结合方案任务分工,制定落实本部门任务的具体措施。各区质量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结合区域定位和发展优势,制定落实措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进一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地方落实工作。(责任单位: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二)找准行动抓手

创新质量提升措施和手段,发挥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力量,聚焦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消费者投诉量高、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假冒伪劣问题多发的产品和服务,坚持一个个行业、一类类产品、一项项服务抓质量提升,全面提高首都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力。各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行业、区域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质量创新、质量交流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质量创新与开放高地。鼓励园区探索通过制定和采用质量、品牌等团体标准方式,打造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园区。(责任单位: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

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质量文化宣传,传播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促进先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鼓励企业一线班组实施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提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利用全国“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国际认可日等时段,多措并举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主题宣传和知识普及,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素养。(责任单位: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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