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函 (豫环函〔2021〕17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函 (豫环函〔2021〕17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22 10:14:20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492
核心提示: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现发布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请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豫环函〔2021〕171号
发布日期 2021-11-19 生效日期 2021-11-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4-02-05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废止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
附件2.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年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现发布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请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   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docx

2021年11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印发

 地区: 河南 
 标签: 体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