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各重点用能单位及有关集团公司,各集中供能单位及能源销售转供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令第15号),结合市局《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沪市监计量〔2023〕53号),现就做好2025年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计量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能源计量监管
(一)扎实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审查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以及涉企检查的有关规定,市局组织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本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含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下同)、市局机场分局根据计划做好现场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回头看工作,增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意识,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支撑区域节能降碳工作。市计测院做好能源计量审查相应技术支撑。
(二)有效落实用能单位主体责任
各重点用能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或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按要求接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市能耗监测系统”),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能耗监测数字化赋能
市计测院要遵循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市能耗监测系统平台功能,持续维护用能单位相关信息,加快推动能耗监测与碳排放监测相衔接,有力支撑节能调度等全市节能降碳管理工作实施。要发挥数据资源优势,为能源计量监管和执法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数据和技术支撑。
二、加快健全碳计量体系
(一)推动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
市计测院要加强关键核心碳排放计量技术研究,依托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积极统筹谋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碳排放计量需求,结合本市实际研究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和有效管理,推动标准物质研制和测试设备研发,完善量传溯源及监测能力,为实现碳排放“可测量、可核查、可报告”提供计量技术支撑。
(二)推进碳计量重点实践工程实施
相关单位要在森林碳汇、钢铁、电力等领域加快推进碳计量重点实践工程,充分发挥本市计量技术资源优势,有力提升碳排放计量保证能力,探索开展碳排放(碳汇)评估及量传溯源体系验证,制定计划研究并形成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充分发挥计量测试在碳排放监测、碳排放因子测算、统计核算评估验证等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三)培育建设上海市碳计量中心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围绕本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碳排放计量技术和服务需求,发掘、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培育筹建上海市碳计量中心,聚焦关键计量需求系统性开展碳计量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管理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碳计量数据应用,为本市碳排放监测、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碳交易量化追踪提供技术支撑。
三、着力提升碳计量数据支撑
(一)健全完善市能耗监测系统
进一步优化提升市能耗监测系统,提升工业及其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数据采集接入覆盖率和占比。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加强相关宣传培训,推动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关口以及二、三级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他集中供能单位、能源销售转供企业要加强对市能耗监测系统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撑,做好数据共享接口的开发和动态维护,建立数据共享校验及常态化协作等工作机制。
(二)持续提升能耗监测数据质量
市计测院要优化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现场维护,持续提升全市能耗监测数据质量,紧贴政府节能降碳和企业降本增效需求,提升能耗数据分析管理、专项项目跟踪及用能趋势预测能力,为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能耗数据动态分析、宏观指标研判、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核算等服务,有力支持本市节能降碳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支持能耗数据维护工作,督促辖区内各用能单位落实能耗数据采集主体责任,夯实市能耗监测系统数据基础。
(三)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示范试点
建立完善本市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工作指引,鼓励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示范试点,指导、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健全碳计量管理体系,加强碳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提升碳排放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为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夯实碳排放数据基座,支持保障本市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