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十查十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粮食局
2021年6月18日
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十查十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全面落实6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省粮食行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维护粮食行业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严格履行粮食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把严排查、严督导、严整改贯穿到全省粮食行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全过程,排查问题、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进一步提升粮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督查时间
6月21日至7月1日,督查时间10天。
三、督查内容
督查期间,省局组织督导检查组赴各市(地)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高质量开展百日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重点:
(一)严查各级粮食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各级粮食部门相关负责人、企业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态度不严谨等问题。
(二)严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窒息、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隐患。
(三)严查防火、防爆安全风险,重点整治火灾和爆炸事故隐患。
(四)严查汛期安全风险,重点整治汛期事故隐患。加强防汛措施落实和汛期应急演练。
(五)严查粮食进出仓作业安全风险,重点整治违规作业事故隐患。
(六)严查外包作业安全风险,重点整治违规外包可能产生死伤事故隐患。
(七)严查用电安全风险,重点整治不规范用电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等事故隐患。
(八)严查个体防护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作业过程中不戴安全帽、不规范使用安全绳等事故隐患。
(九)严查高处作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无预案和不规范作业等可能产生事故隐患。
(十)严查机械作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机械伤人和机械损毁等事故隐患。
四、责任分工
省局成立全省粮食行业“十查十治”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任组长,二级巡视员陈立祥、副局长王大明、副局长缪新宇、总经济师卜祥银任副组长,执法督查处、仓储与科技处、产业发展处、军粮保障处、调控处、账务审计与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省局督导检查工作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地市包干负责的工作机制,指导全省督导检查工作的开展。各业务处室分别抽调2-3人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对负责的市(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调控处。负责佳木斯市、伊春市。
第二组:仓储与科技处。负责齐齐哈尔市、黑河市。
以上两组由陈立祥负责指导。
第三组:军粮保障处。负责双鸭山市、鹤岗市。
由王大明负责指导。
第四组:产业发展处。负责哈尔滨市、大兴安岭地区。
第五组:财务审计与规划处。负责大庆市、七台河市。
以上两组由缪新宇负责指导。
第六组:政策法规处。负责绥化市。
第七组:执法督查处。负责鸡西市、牡丹江市。
以上两组由卜祥银负责指导。
各小组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随机选取部分县区、至少抽取4户粮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衔接由各小组视工作情况与各市(地)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地)粮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建党100周年重大政治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对全省粮食行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明确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在排查督导时,要突出本方案明确的“十查十治”重点内容,深入查找企业在制度规范、教育培训、防范、应急措施以及本次库存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各级要加强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车辆、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对问题隐患多发、频发的重点环节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彻底整改,把问题解决在事前事中,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绝不能让小问题酿成大事故。
(三)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各级粮食部门督导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各种不正之风。督导检查时要认真填写工作底稿,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严重违规的问题要通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责。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