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解读

《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4 09:53:24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8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2021年7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2021年7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1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方案》,就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等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我省《行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总体原则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对表《实施方案》精神,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充实相关内容,体现了河北工作特点。

二是保持政策连续性。2020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印发《河北省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施方案(2020—2022年)》(冀政办字〔2020〕5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冀生态环保办〔2020〕17号)、《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冀生态环保办〔2020〕36号)等文件,有力促进了危险废物监管及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在文件起草中,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吸纳充实到《行动方案》中。

三是注重借鉴外省经验。认真研究了2018年以来江苏省、上海市、四川省等省市印发的文件,将外省市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纳入我省《行动方案》中。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10方面46条。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有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2.工作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激发活力;坚持依法治理,着力强化监管;坚持统筹安排,着力补齐短板;坚持多元共治,着力防控风险。

3.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引导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产业积极有序发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省域内实际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全面建立“一长三员”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

(三)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严把环境准入关,推动源头减量化,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动收集贮存转运专业化,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加强转移联单管理,推动转移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五)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六)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推动京津冀共享处置设施建设,实现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

(七)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专业化,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健全财政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政策,保障土地供给,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八)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鼓励配备移动式医疗废物应急保障设施。

(九)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格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管理,加强专业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培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提升基础研究能力。

(十)保障措施。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加大督察力度,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四、出台意义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是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治理能力,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现实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行动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夯实我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基础,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对于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地区: 河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403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