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进--步做好我区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我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备案管理办法》(桂粮发〔2018〕6号)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备案办法(2020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做好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工作。请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各子公司,并抓好督促落实。
2020年9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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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备案管理办法(2020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