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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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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6 13:36:55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29
核心提示: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为方兴未艾的新型业态建章立制。现就《意见》内容解读如下。
    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为方兴未艾的新型业态建章立制。现就《意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近几年,我市自动售货机在街头、商场已随处可见,且发展迅猛,而目前在国家总局、省局层面上,尚没有专门的具体规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对此类新兴业态许可和监管方面存在把握不准、理解不一的问题。此外,经营者普遍反映由于自动售货机跨区域散布,存在重复许可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从“规范、便民”角度出发,根据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行为,提升自动售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办事流程。
 
    二、什么是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
 
    《意见》为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作了统一的定义,即无固定店铺、在预定地点利用扫码(投币等)自动给货机器从事的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
 
    三、《意见》适用范围是什么?
 
    《意见》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一是适用区域对象为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二是适用的经营品种包括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和仅限由自动售货设备现制的鲜榨果汁、咖啡等现制饮品或其他食品(不含自酿酒)。
 
    此外,《意见》还规定了适用例外对象:无人食品超市参照一般食品经营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管,不适用该《意见》。
 
    四、《意见》有什么创新?
 
    1.实行全市“一证通行”制度。即全市范围内,在一个县(市、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后,到其他县(市、区)设置自动售货机的,无需再办理许可,只需将设置点向原许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如,当事人在德化县申请了从事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他可以同时或任何时候在鲤城、晋江等12个县(市、区)设置自动售货机放置点,而且无需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只要履行报备就可以了。
 
    2.告知承诺后,可免于现场核查。办理申请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时,在作出申请材料记载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承诺后,免于进行现场核查。
 
    3.新增或撤减无需办理许可变更。取得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后,新增或撤减自动售货机设置点的,无需办理许可变更,但应履行报备手续;当自动售动机设置点全部撤销时,因不存在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
 
    4.简化了办事流程。(1)简化许可程序。属于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予以简化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制售鲜榨果汁、咖啡等现制饮品或其他食品的个体经营,还可以实行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办程序,节省流程和时间。(2)简化报备流程。《意见》规定,经营者在取得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流通监管科(股)室报备自动售货机设置点情况。新增或撤减设置点的,经营者应在30日内向许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流通科(股)室报备。《意见》出台前,经营者应当将设置点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即在13个县(市、区)设点,就要分别向13个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但《意见》简化了程序,做到了让经营者只需一个地方一次报备。也就是说,经营者取得许可后,不管设置点涉及几个县(市、区),只要将设置点按要求向许可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流通科(股)报备,其他程序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内部流转。
 
    五、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有什么具体要求?
 
    1.自动售货机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明。《意见》要求食品自动售货机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明,无毒,安全可靠,符合食品贮存和销售(制售)的相关要求。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功能,并保持有效运行。
 
    2.食品自动售货机设置点不能任性。比如放置于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内部管理范围和非商业经营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承诺事先取得所属单位或主管单位的同意。《意见》对食品自动售货机放置的地点还提出其他要求:(1)设置点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2)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3)设置点应当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要求,不得妨碍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市容卫生、消防、军事设施等。
 
    3.食品自动售货机上还应当将许可等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完整信息,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和设备记录,经营者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自动售货机编号,所售食品明码标价, 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
 
    六、《意见》规定了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者哪些主体责任
 
    《意见》要求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一品一码”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具体包括保障自动售货设备产品合格、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落实公示规定、保障提供销售凭证或者电子交易记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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