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的相关要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2.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布废止文件目录
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4.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予以修改文件目录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