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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 (舟市监联发〔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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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2 15:53:11  来源: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50
核心提示:现将《舟山市深化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文号 舟市监联发〔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03-19 生效日期 2021-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舟山市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2021年)
2.舟山市旅行社游客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文广旅体局:
 
    现将《舟山市深化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18日
 
    舟山市深化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3年)
 
    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持续深化舟山市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围绕建设“四个舟山”的目标,紧贴打造海上花园城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巩固成果、提质扩面,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创新机制、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顺畅、风险可控、综合治理”的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促进我市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为我市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在以下十大方面实现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的目标:
 
    (一)3A以上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景区(街区)全覆盖。(标准见附件1)
 
    (二)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良好(B级)达到总数的80%。
 
    (三)打造重点景区及周边“阳光餐饮”街区,改善旅游消费和安全环境。
 
    (四)全面提升旅游团队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和规范管理水平。全市三星以上星级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省级品质饭店的食品安全等级100%达到优秀,其他团队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保持良好以上。
 
    (五)规范渔农家乐和民宿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硬件设施、制度执行等达到规范标准。
 
    (六)季节性开歇业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更加规范,开歇业报告、开业前检查培训等制度有效落实。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八)景区管理机构、旅行社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九)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十)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不断浓厚。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内餐饮单位和旅游团队供餐单位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执行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细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设施设备维护、原辅料管理、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过程,积极开展“阳光厨房”建设,公开操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应急处置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
 
    2.压实旅游景区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创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辖景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督促和指导景区内餐饮单位改善硬件环境,完善设施布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隐患,严防无证无照者进场经营。因地制宜,在景区显著位置和景区微信公众号、APP等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游客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3.压实旅行社及导游旅游团队用餐安全责任。旅行社要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良好以上的餐饮单位作为选择旅游团队供餐单位的基本标准,禁止向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产品服务;要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带团期间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督促改正,必要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协助救治,做好游客安抚疏导等工作,并向旅游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全市三星以上品质旅行社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须签订游客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书,样式见附件2。
 
    (二)加强监督管理
 
    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一是配合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指导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大旅游餐饮安全的管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旅游团队用餐的管理,做好A级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三是要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旅游安全培训内容,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各类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
 
    2.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许可登记,开展日常监督,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指导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打造重点景区及周边“阳光餐饮”街区,积极对接并提前介入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指导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化设计规范、流程布局、设施配备、人员培训等。二是要推广旅游团队聚餐接待能力评定等成功经验,坚决防范因超能力接待引起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旅游团队定点供餐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监督和考核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旅游团队定点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四是要建立旅游业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实行风险管控和监督。五是建立健全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和监管信用档案,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涉旅餐饮投诉及食品安全问题。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对出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三)开展专项整治
 
    1.加强旅游旺季前后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旺季来临前后餐饮服务,各地要督促涉旅餐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特别是歇业后重新开业的餐饮单位要列位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各地开展交叉检查。
 
    2.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各地要在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以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渔农家乐等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四)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1.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地要协同行业协会开展餐饮服务规范提升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参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开展“放心餐厅”“餐饮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拓展社会共治渠道。各地要推广使用“红黑榜”“记分制”等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等活动,邀请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实地检查,采取“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后续整改情况。各地要完善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餐饮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曝光行业潜规则。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提升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作为服务当地旅游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级成立由市场监管部门、旅游管理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会商、应急联动、协同惩戒等工作机制。各地要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地要拓展思路,大胆创新,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应用;要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持续深化,确保前期探索的成功经验做实做好;要相互借鉴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取长补短,推动我市旅游业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跃升。
 
    (三)抓好工作结合。各地要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城市、食品安全城市等创建复评复审工作,结合属地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年度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统筹谋划、相互借力、抓好结合,扎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附件:1.舟山市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2021年)
 
    2.舟山市旅行社游客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
 
    附件1
 
    舟山市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2021年)

内容

规定分

    考核办法

实得分

一、示范区组织制度

20

   

1.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明确。

3

查资料,看台账

 

2.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有计划有部署。

3

查资料,看台账

 

3.有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制度,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8

实地察看

 

4.显著位置有定期公示检测数据、处罚结果、红黑榜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3

看台账,实地察看

 

5.经常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实施社会共治。

3

看台账,实地察看

 

二、餐饮店监管指标

80

   

1.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统一规范公示。

10

实地检查10家

 

2.餐饮店布局流程合理,设施设备齐全,防交叉污染工作到位。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率100%,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良好以上≥80%。

10

查资料,实地察看

 

3.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100%,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监督抽考基本全覆盖,监督抽考合格率达到98%以上,结果公示率达到100%。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健康申报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0

查资料

 

4.重点餐饮单位及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率达到100%。各类餐馆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率≥8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色标管理开展率≥70%。

20

看台账,实地检查10家

 

5.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100%,并接入省局总仓。

10

查资料,实地察看

 

6.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设备维护和消毒等制度,台账规范率≥80%。

10

实地检查10家

 

7.推进餐饮“反对浪费”工作,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制。

10

实地检查10家

 

三、加扣分

     

1.发生重大以上等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暗访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扣5分:餐饮服务提供者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或原材料;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加分:(1)建成“阳光餐饮”街区加5分;(2)工作做法被省级以上部门或媒体肯定、表扬、报道。

     

注: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通过验收。

 
    附件2
 
    舟山市旅行社游客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确保来舟游客餐饮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本旅行社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把关责任,严格核实旅游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许可资质和食品安全管理等级等相关情况。
 
    二、切实做好游客餐饮食品安全提示工作,全面履行来舟游客科学合理食用海鲜、外出就餐等注意事项的告知义务,并做好相关证据留存。
 
    三、安排游客就餐或游客要求自行安排就餐的,应选择、推荐证照齐全、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选择餐饮食品安全等级高且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餐饮服务单位,一次性组团5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要安排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良好以上的餐饮单位;一个团队尽可能安排在同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导游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导游饮食安全告知、提醒义务,合理安排游客食用海鲜、下海游泳等时间。通过现场对菜品原材料的观察或利用“浙食链”等平台查询,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指出,要求改正,必要时向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遇到游客选择食用生、冷海鲜或边吃海鲜边喝冰啤酒、冰饮料等行为,导游应及时进行说明、劝阻。
 
    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控游客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导游要及时联系医院协助救治,做好游客安抚疏导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紧急情况要向市场监管、卫生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旅行社存档,其余两份交当地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留存。
 
    承诺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地区: 舟山市 
 标签: 市场监督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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