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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从十四五规划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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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5 06:02: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403
核心提示:2021年3月13日,新华社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提出,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等。食品伙伴网针对规划纲要中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部分进行解读。
  2021年3月13日,新华社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提出,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等。食品伙伴网针对规划纲要中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部分进行解读。
 
  一、 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2009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代替了之前的《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安全以法律形式来进行约束。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是食品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重大变化,标志着食品安全治理新时代的到来。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原国家食药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统一管理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职责更加明确。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发布并实施,该法被称为“史上最严”。2018年国家机构再次改革,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职责和队伍划归海关总署;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和国家粮食局等。总体来讲,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的发展形势,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食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食品行业在原料供给、生产环境、加工、包装、储运及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不足。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纲要》再次提出,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进一步的完善。

  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规划纲要》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目前,《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方面最主要的法律,是一切食品生产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制度,其配套法规有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此外,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但确实还存在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律震慑力不足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
 
  食品安全标准是判定风险和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主体,目前已发布13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标准;以及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以及检验方法与规程等。近年来,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但与最严谨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从而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等。
 
  三、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意见》明确要求,积极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报告也提出,探索对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规划纲要》再次提出,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提高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违法成本,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未来修订《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可能会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实现公益诉讼守护食品安全的制度价值。
 
  四、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意见》提出,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也通过优化制度、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标准引领等方式致力于食品安全治理。比如,深圳作为第一个"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三五以来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大力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研制发布供深食品团体标准;引入智慧计量监管系统,打造智慧、高效、共享的现代农贸市场管理体系;建立了覆盖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有机结合的食品安全抽检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抽检流程和原则,实现经营主体覆盖最大化;搭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创建"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食安探源""农产品任你查"等品牌栏目,进行突击检查,通过执法过程现场直播,打造"透明监管执法"新模式。深圳市的食品安全战略,是一次从政府端到市民端,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全领域改革创新,对提升深圳市的现代化治理水平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10项行动。其中,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等食品安全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已经开展。2017年9月,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发布了《“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2020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年9月,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六、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食安办及各部委针对食品、保健食品、餐饮等行业存在的非法添加、兽药残留、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问题开展了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2016年开展了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等专项整治和工作;2017年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或行动;2018年开展了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等整治或行动;2019年开展了2019年春节期间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等工作;2020年开展了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市场环境整治、“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等整治或行动。《规划纲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在接下来的五年中,食品、保健食品、餐饮等行业的重点领域的联合整理力度会进一步加大,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完善问题导向的抽检监测机制、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
 
  例如,在食品安全抽检方面,2018年国家及地方共通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产品674884批次,合格率98.00%;2019年共通报抽检573335批次,合格率98.18%;2020年共通报抽检872235批次,合格率98.31%。由近三年的抽检数据,可以看出2018至2020年各年度抽检合格率呈稳步上升趋势,抽检量在2020年达到最高,未来抽检总量和合格率应该会持续稳步上升。每年抽检量比较大的产品品类包括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焙烤食品、餐饮环节产品、水产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等,未来抽检样品有可能会覆盖到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
 
  小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直进行着不懈努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措施不断建立建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相信在十四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食品能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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