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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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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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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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中:入网经营的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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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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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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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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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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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小餐饮(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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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已备案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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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已备案的自建网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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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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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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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中:实施“明厨亮灶”的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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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明厨亮灶”的小餐饮(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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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敞开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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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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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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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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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情况 |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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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整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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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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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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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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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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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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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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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工作统计表
分类 |
数量(家) |
食品安全管理员(人) |
从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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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数 |
自查数 |
建成“智能阳光厨房” |
通过HACCP或ISO22000 |
人数 |
培训数 |
抽考人数 |
人数 |
培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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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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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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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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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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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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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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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平方米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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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餐饮”综合体(街区)完成数个(条)。 同时另附表格上报具体街区信息,包括:1.综合体(街区)名称;2.具体地址;3.餐饮单位家数;4.备注等。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舟山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工作进度表(2021-2023年)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
食品安全自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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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 |
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100% |
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100%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 |
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100% |
50平方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全覆盖 |
餐饮服务提供基本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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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 |
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100% |
50平方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全覆盖 |
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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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质量安全显著提升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公示率;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备案率 |
100% |
100% |
100% |
餐饮企业建设“智能阳光厨房”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100% |
特大型餐饮企业100% |
大型餐饮企业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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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餐饮”综合体(街区) |
2个(条) |
4个(条) |
8个(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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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阳光厨房 |
400家 |
700家 |
100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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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导入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 |
30%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50%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70%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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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宴风险有效防控 |
农村家宴放心厨房 |
60家 |
基本覆盖 中心村 |
-- |
农村家宴“阳光厨房” |
40% |
7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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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宴预订、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产业化公司 |
3家 |
6家 |
9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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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运行的县 |
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区) |
半数以上县(区) |
基本实现全覆盖 |
附件4
“阳光餐饮”综合体(街区)基本要求
1.综合体(街区)的餐饮单位有管理主体;
2.综合体(街区)餐饮主体数相对集中,原则上不少于20家;
3.80%以上餐饮单位建成“阳光厨房”;
4.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80%以上建成“网上阳光厨房”;“外卖封签”使用基本达到全覆盖;
5.80%以上餐饮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6.结合放心消费建设,90%餐饮单位为放心餐饮店;
7.推动餐饮单位落实《浙江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100%餐饮单位做到“三有”、“三不”;80%以上餐饮单位推出小份菜或半份菜、供应的餐品有明确计量单位;
8.实施“一店一码”二维码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营业资质、食品抽检、投诉举报、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附件5
“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标准
内容 |
建设标准 |
分值 |
备注 |
操作 展示 |
1.原料清洗。能展示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分类清洗画面,并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每缺一类扣4分。 |
12 |
1.使用高清摄录设备,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2.就餐场所通过显示屏能清晰展示相关操作画面; 3.能在互联网上进行操作展示,并接入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 |
2.切配。能展示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分类切配画面,并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每缺一类扣4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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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烹饪。能展示烹饪和成品摆放画面,可以看到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卫生状况,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未展示各扣6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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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间。能展示制作加工和成品摆放画面,并可以看到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未展示各扣6分;能展示预进间洗手消毒和进入专间画面,未展示扣10分。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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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具消毒。能展示餐用具消毒画面,并可以看到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过程,未展示扣12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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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抓拍 |
6.安装AI抓拍设备,能自动抓拍从业人员未穿工作服、抽烟、未戴口罩、玩手机、厨师未戴帽子等不合规行为的抓拍功能。 |
关键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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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 感应 |
7.在厨房设施设备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智能感测、餐具消毒智能感测、冰箱及专间温湿度监测等物联感知设备,能对专间温度、紫外线灯消毒,餐饮具消毒,冰箱温度(重点是留样冰箱)进行自动监测。 |
关键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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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公示 |
8.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每缺一类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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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示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
10 |
说明:1.建设要求具体内容可以合理缺项;若有数个专间,则按实际数量和分值评分。
2.扣分项中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内容设定的分值,关键项为一票否决项。
3.标化分数=实得分数÷应得分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达标。
附件6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人员抽查考核流程
第一步:下载浙里办APP,然后登录社会餐饮单位在法人用户选项下点击注册(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相关信息);单位食堂在个人用户选项下点击注册。
第二步:搜索浙食安,进入应用。
第三步:选择餐饮企业服务模块,进入页面后点击抽考考核功能项(单位食堂在此完善主体信息)。
第四步:开始考试。